“亚洲校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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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三国召开“亚洲校园”试点项目质量监控工作会议

2014-09-27 文章来源:

  2014年9月24日上午,在教育部评估中心召开了“中日韩质量保障机构协议会”项目组工作会议,围绕中日韩“亚洲校园”试点项目质量监控中期评估结果交流信息,共商项目组未来工作计划。日本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NIAD-UE)野上智行机构长一行5人、韩国大学教育协会大学认证院(KCUE)徐珉元院长一行2人以及教育部评估中心吴岩主任及其工作组成员参加,王战军副主任主持会议。

  “亚洲校园”(全称为“亚洲大学学生交流集体行动计划”,简称CAMPUS Asia)是由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的大学交流合作项目,2011年确立了首批10个试点项目,由三国26所知名大学共同实施,中方参与高校有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等8所大学。为保证“亚洲校园”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实施项目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中日韩质量保障机构协议会”(由上述三国评估机构组成)专门成立工作组,在中方牵头制定的《中日韩有质量保障的大学交流与合作指导方针》框架下,充分沟通、共同磋商各有特色的评估标准、评估模式和实施办法。此前,三方各自组织了对本国试点项目质量监控的中期评估。

  日方冈本和夫副机构长、韩方金善珠高级研究员和中方李亚东处长分别介绍了本国“亚洲校园”第一轮质量监控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并提出质量监控所发现的问题。虽然日方、韩方和中方的评估指标各有7项、5项和6项,但核心要素和基本标准三方都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日、韩两方采用的是专家进校考察的评估模式,查阅材料、师生访谈等面面俱到。而中方采用的是质量审核模式,突出“学校为主、学生为本”的质量监控新理念,实行高校自评、校际互评、专家评审和全面综合评估相结合,方法科学客观、简易可行,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形成《“亚洲校园”试点项目质量监控中期评估报告》。

  三方还就“亚洲校园”质量监控的方式方法、组织形式、指标体系、结果使用以及跟踪整改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最后,关于后续工作和未来计划三方商定:一是试点项目中期之后质量监控的重点放到 “联合学位”的学分互换;二是后续终期评估时要注重实效,强化专家“进校考察”并注重听取学生、用人单位意见;三是为了保证联合学位的实质等效,三方要探索建立共同质量标准框架和联合开展评估;四是共同做好试点项目优秀实践案例汇编,并共同分享和推广。三方还就参加今年十一月将在上海召开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准备事宜进行了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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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