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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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2024-01-10 文章来源:

教评中心函〔20241

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会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教指委”)对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开展了中药学专业认证。经过专业自评、专家组考察、专家组提出结论建议、专委会审议认证结论、认证结论公示等程序,首都医科大学等5高等学校的中药学专业通过认证,现将认证结论予以公布。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教学指导委员会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代章)

2024110

抄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局

抄送:教育部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

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认证结论

1

首都医科大学

中药学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即至2029年12月

2

沈阳药科大学

中药学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即至2029年12月

3

河北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即至2029年12月

4

甘肃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即至2029年12月

5

南方医科大学

中药学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即至2029年12月

(责任编辑:认证与专项评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