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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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责

  (一)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相关的理论、标准、机制、实践研究,为教育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文件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推动构建和完善国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制度框架。

  (二)参与研究制定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程序方法、技术工具等,参与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制度情况的评估工作,参与教育法律立法修法后评估工作,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和质量标准贯彻实施,支撑全国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三)宣传国家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相关政策、标准和实施要求,承担研制教育质量报告、发布教育质量相关信息任务,面向专业评价机构、行业及专家组织和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机构、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宣讲,组织业务交流。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责

  (一)联合各地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各类行业和专家组织、专业与专门机构,按照事权范围承担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办学机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及相关专项评估任务。

  (二)联合各地教育质量研究机构、各类行业和专家组织、专业与专门机构,按照事权范围承担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课程专业、教师教材质量评估监测,以及相关专项评估任务。

  (三)参与全国高等教育院校及办学机构、师范教育、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成果,以及专项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承担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任务,联合地方和行业相关机构、组织,按照事权范围分层分类具体实施、服务支撑各类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

  (四)参与建立和完善全国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构(组织)协同合作工作平台,构建国家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机制,为国家特别是教育部相关领域的专家组织、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专门机构提供支撑服务,助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构建设发展,引领、强化行业自律,支撑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协同高效开展。

  (五)参与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基础条件建设,参与建设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评估专家队伍、信息管理平台、资源库(案例库)等,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工作培训,推动基础条件高效利用。

  (六)受委托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教育质量评估、学校治理水平评价、专题评估、常态监测、咨询服务、研究与实践等任务。

  (七)开展教育质量保障以及评估监测相关的国际及地区间交流与合作,与境外相关领域专业组织签署协议,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加入相关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国际和区域联盟组织。

  三、完成教育部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